机关各部门、各教辅部门、各院(系)部:
鉴于市防指7月11日16时发布的通知已将防台风应急响应调整为III级, 学校也相应将防御台风应急响应调整为III级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校防汛办继续实行24小时值班,严密监视暴雨发展趋势和水情动态,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。
二、员工工作处会同各院(系)继续加强住校员工管理,掌握员工去向,严格实行外出请销假制度。员工工作处、校团委会同各院(系)提醒员工,在应急响应结束前仅在校内活动,不要到校外开展活动。
三、资产管理处、后勤管理处、基建处按照职能分工做好灾后的抢修、维护等工作。
四、12日起,学校恢复员工正常上课、教职工正常上班。
五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,各有关部门负责清理本部门悬挂的横幅标语、物件等,共同恢复校园面貌,维护正常的学习、工作、生活秩序。
六、全校各部门、单位尽快将本部门的受灾损失情况报到后勤管理处,后勤管理处汇总统计后,尽快上报教育厅。
校办公室 后勤管理处
2018年7月11日